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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内部审计制度
智新电子智新电子(BJ:837212)2024-08-28 18:22

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于8月28日发布施行[20][21] 内审部门设置 - 内审部门设负责人1名负责管理工作[6] 内审工作安排 -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8]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 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内控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0]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13][14] 报告流程 - 内审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有重大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2]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年度自评报告,董事会决议[16] 外部审计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要求出具内控鉴证报告[16] - 若出具非无保留结论报告,董、监事会专项说明[16] 激励约束 - 建立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绩效[19] - 内审可对模范提奖励建议,对违规提处分建议[19] - 内审人员谋私董事会给予处分追责[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