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与股权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9,706,125元[5] - 2020年6月17日首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1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设立时普通股总数4000万股,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全部认购[9] - 同亨香港有限公司认购960万股,持股比例24.00%,出资960万元[12] - 苏州同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认购3040万股,持股比例76.00%,出资3040万元[12]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16]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8] - 董事、监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8] - 董事、监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8]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6]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8]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8] - 公司提供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披露[32]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4]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64]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4] 董事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132][134]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他人履职[129][13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财报,前三月、九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125]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8]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37][184] - 公司在不晚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长等应出席[170] -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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