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 AN141-1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 010-66090088 / 880044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釋 义 GRANDWAY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惠丰钻石、公司 指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 指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计划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解 激励计划中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 指 锁 售事宜 《激励计划(草案)》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 指 划(草案)》 《2021年激励计划》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 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 限制性股票 指 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