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丰钻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细则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1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7] 会议相关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7] - 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时电话通知[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以现场召开为原则[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2]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