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变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19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2] - 制度2023年12月21日发布,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18]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7]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董事会决定担保单项或累计金额不得超权限,超范围需提请股东大会[8] - 董事会审议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含)董事同意[9] - 非专项授权担保须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含)签署同意或股东大会批准[11] 担保后续管理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十五个工作日内还款[11] - 财务部每半年对担保合同原始资料检查清理[14] 其他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8]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