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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大地电气大地电气(BJ:870436)2024-05-08 15:34

北京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北证监管执行函〔2024〕5 号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上市规则》第 11.3 条的 规定,本所作出如下决定: 关于对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 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当事人: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电气),注册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和路 1166 号。 蒋明泉,公司董事长。 钟飞龙,公司总经理。 陈龙全,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大地电气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 1 - 大地电气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披露业绩快报、业绩预告,其 中 2023 年度净利润为 406.59 万元;后于 4 月 29 日披露相关修 正公告,修正后 2023 年度净利润为 521.92 万元,修正比例为 28.36%。大地电气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净利润与修正后差异 幅度超过 20%,其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大地电气披露的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 到 20%以上,且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违反了《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3 年 8 月 4 日发布,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第 1.5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