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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声智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视声智能视声智能(BJ:870976)2023-08-09 17:38

4-3-1 DO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声 智能")管理层就 2022年12月 31日视声智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 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视声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 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 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发表自我评估意见。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118 号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 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视声智能是否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