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声智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0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声智能"、"发行人" 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210 号〕)(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3〕15 号)(以下简称"《管理 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16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 指南第 2 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3〕5 号),中国证券业 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 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