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禧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泓禧科技泓禧科技(BJ:871857)2024-04-26 22:37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 薪酬发放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4] 股利派发 - 公司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或按规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4]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为重大投资[5][8]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为重大投资[7][8] 现金分红 - 满足条件时,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7][8] - 满足条件原则上每年分红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7][8] - 现金分红需公司当年度盈利,弥补亏损等后有可分配利润,经营性现金流满足要求,财务报告审计合格且无重大投资计划[5][6][8] 利润分配流程 - 利润分配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 特殊情况处理 - 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未提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原因[10][11] - 监事会应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及决策程序监督,对盈利未提预案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10][11]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12] 章程修订 -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13] - 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