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宏锂电: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天宏锂电天宏锂电(BJ:873152)2023-11-27 16:24

募集资金制度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1月25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2] - 应存放于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他用[7] 资金使用规则 - 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产品,不影响投资计划[10]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1] - 每十二个月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等累计不超30%[12] 资金置换与变更 - 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六个月内可置换[12] - 用途变更需经审议披露,保荐机构同意[14] - 仅改实施地点可免股东大会审议[15] 监督与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19] - 监事会关注使用情况,必要时督促鉴证[20]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并年度出报告[1] 其他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股东大会通过生效[4][5] - 浙江天宏锂电董事会2023年11月27日发布内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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