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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丰精工:公司章程
七丰精工七丰精工(BJ:873169)2024-08-19 17: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2227.409万股[6] -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74.5390万元[9]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8174.539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35]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出现特定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3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5] 交易审议规则 - 审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需股东大会审议[43]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4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成员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91]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9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2]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08][112] - 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公司应自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备[111]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128]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监事,临时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13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13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5]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144]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56] - 董事会为公司信息披露的负责机构,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事务的负责人[15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9]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7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