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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心翼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美心翼申美心翼申(BJ:873833)2024-08-29 17:2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1]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可现金管理,产品要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募投计划,不得质押[11] - 闲置募集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用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13]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公司与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银行签三方协议,签后2个交易日公告[7]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一个月内签新协议[9] 信息披露 -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公告[12][13] -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2个交易日内公告[5]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披露[18] 节余与超募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或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14] - 节余超200万或超项目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发表意见[15] - 节余高于500万且高于项目净额10%,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披露[15] 资金置换与用途变更 -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需董事会审议[15]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仅变更实施地点可免提交股东大会[17] 内部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