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概况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于2023年12月2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皖通高速秘〔2022〕1号)废止[22] 管理监督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监事会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3] 内幕信息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等情况属于内幕信息范围[5]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属内幕信息[5] 知情人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及其亲属等[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向外界泄露内幕信息[10] 资料报送 - 外部单位要求报送资料,无法律依据公司应拒绝,依要求报送需登记相关人员并提醒保密[10]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等相关档案[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包括知情人名单、知悉内容和时间等[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5] 报送要求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6]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送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报送事宜[17] - 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工作进行监督[17] - 公司重大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6] - 公司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时需出具书面承诺[16] 责任追究 - 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有义务配合登记备案工作[18]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等违反制度,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0]
皖通高速:皖通高速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