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细则通过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4年9月2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委员会构成与职责 - 成员由董事组成,不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主席[2] - 每年分析评价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建议[4]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五日通知成员,紧急情况除外[8]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会可举行,提案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授权决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 其他要点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永久[12] - 依据董事会战略制定年度计划,提案书面提交秘书机构[14] - 细则自通过日施行,原细则废止,解释权归董事会[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