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有效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 明的对外形象,提高公司治理水准,实现公司公平的企业价值,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 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 规范和行为准则。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 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第六条 公司应设立或者指定专职部门,配备专门工作人员, 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及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