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中国石化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 独立董事审议了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认真核查了方案的具 体内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国购股份合法合规。 2.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 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 公司拟用于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15 亿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