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胡超)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具独立性[2] - 近1年有不独立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2] 候选人不良纪录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3]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5] - 在冠城大通任职不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具独立性[2] - 近1年有不独立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2] 候选人不良纪录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3]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5] - 在冠城大通任职不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