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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澄星股份澄星股份(SH:600078)2024-04-12 23:37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4年4月修订[1] 审议规则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5] 会议要求 - 公司应不迟于会议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7]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7] - 会议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意见类型有同意、反对、弃权[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