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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ST澄星ST澄星(SH:600078)2024-08-20 19:27

关于对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 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191 号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澄星股份,A 股证券代码:600078; 韦莉,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4 年 8 月 20 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澄星股份或公司)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公告显示,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 月至 4 月,公司与关联方泰兴市申龙化工有 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2,835.41 万元、4,362.98 万元和 284.78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8%、2.50%和 0.51%,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也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直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才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并于 8 月 20 日披露。 综上,公司多年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也未履行审议程序, 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第 2.1.1 条、第 6.3.6 条、第 6.3.17 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韦莉作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