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信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过半数[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19]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代出席,应建议撤换[1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与流程 - 提出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3] - 考评后表决通过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三日内报董事会[16]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三日内书面报董事会[25] 资料与文件管理 -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8]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十年[22] 议事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于2023年12月经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