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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股份: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同方股份同方股份(SH:600100)2023-09-01 19:3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宝原或收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其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中国核工 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持有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市公司或同方股份)1,008,817,542股股份(占同方股份总股本30.11%) (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或本次收购)有关事宜而编制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报告书》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 中国境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现行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按照中国境内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查阅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 查阅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