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关于对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太原重工太原重工(SH:600169)2023-10-23 17:28

经查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或公司) 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179 号 关于对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太原重工,A 股证券代 码:600169; 赵晓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一、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 2022 年 7 月,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拉弹泡公司)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提起诉讼, 以公司在"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拉弹泡 300MW 风电项目" 中存在延期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延期到货违约金等合计 5.74 亿元。 该笔诉讼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96%,已 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但公司未能及时通过临时公告形式予以披 露,且在定期报告中也未披露该项诉讼,直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才 在《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进展 1 2021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太重(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