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太原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风电业务重组的独立意见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风电业务重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原则出发,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 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风电业务重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 见: 1. 本次公司风电业务重组,有助于提高公司运营质量、提升 盈利能力,助力风电业务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推动风电装备产 业链高质量发展。 2.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同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 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3.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及平等协商 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鉴于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风电 业务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