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太原重工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核查意见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公司") 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名激 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去世,1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调整为省委管 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其业绩 考核期和任职具体时限按约定条件解除限售,剩余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31.32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处理,回购价格为 1.38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鉴于首次授予 3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合计 46万股,回购价格为 1.38元/股;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