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作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认真审阅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增加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公司关于增加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效。2、公司增加与关 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 法的经济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