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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江苏阳光江苏阳光(SH:600220)2023-12-13 17:3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 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 提名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晓芸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