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告问询函的公告
问询函相关 -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收到上交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1] - 截止报告披露日部分事项回复需补充说明[1] - 公司拟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1]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4日[3]
问询函相关 -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收到上交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1] - 截止报告披露日部分事项回复需补充说明[1] - 公司拟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1]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6月4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