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诉状的公告
法律诉讼 - 2024年6月公司收到《民事诉状》,案号(2024)苏0281民初7529号[4] - 案件已受理未开庭,公司为被告,涉案本金9990万元及利息[4] 债务情况 - 2024年3月22日公司与工行江阴支行签合同,贷款9990万元,2025年3月21日到期[4] - 原告诉求被告归还本金9990万元及利息,赔偿律师代理费20万元[6] 抵押担保 - 原告对被告三、四不动产及被告五土地使用权有优先受偿权[6] - 被告二对债务及诉讼费在最高额4.8亿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 利润影响 - 因案件未开庭,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影响[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