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荣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本人 荣健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北京万通新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京万通新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