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收购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 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 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 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 规定。 特此说明。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超过4亿股,社会公众股股份数量占总股本 的比例不低于10%,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