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北京万通 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万通发展")委托, 担任上市公司收购 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或"索尔思光电")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独 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 订)》(上证发〔2023〕49 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审阅了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及各方提供的资料,对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 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 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 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