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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农股份: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冠农股份冠农股份(SH:600251)2024-03-27 20:35

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 情况的自查报告》,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 专项意见》签字页) 董事签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UANNONG CO. , LTD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的 5名独立 董事,胡本源先生、李大明先生、王传兵先生、何新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