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普通股东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自行召集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普通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普通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股东出席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公司不得拒绝[14]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时,需通知优先股股东出席股东会并分类表决[15] 决议通过 - 特定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5]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3]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5] - 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以外”“低于”不含本数[25]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 文档涉及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月30日信息[26]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30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