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30日修订)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8] - 8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11] - 变更会议事项应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1] 会议出席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委托出席需载明相关内容[15] - 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委托有规定[15] - 连续二次未出席处理办法[16]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临时会议可通讯或书面传签[18] - 董事回避表决有规定[19]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19] - 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资助或担保有额外要求[20]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不变不再审议[21] - 部分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1]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5]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