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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并对杜俊康、赵旭、郑璇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标准股份标准股份(SH:600302)2024-03-11 15:35

违规情况 - 子公司部分项目核算致2020年多期财报数据披露不准确[1] 监管措施 - 公司被出具警示函[1] - 时任董监高被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1] 整改要求 - 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1] 后续安排 - 相关人员9月22日接受监管谈话[1] 救济途径 - 不服可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