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传媒:中文传媒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文传媒)拟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教育传媒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教传媒)100%股权及江西高校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高校出版社)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教传媒及高校 出版社将成为中文传媒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最终交易金额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 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结 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保证资产定价公允。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