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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传媒:《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中文传媒中文传媒(SH:600373)2024-02-07 18:06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2024 年 2 月 7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 东(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