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传媒:中文传媒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持 有的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教传媒)100%的股权及江西高校出 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校出版社)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合法拥有标的公 司相应股权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 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资产完整 性,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独立性将不会受到影响。 公司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核分析。经分析,公司董事会 认为: 特此说明。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江教传媒100%股权及高校出版社51%股权,不涉 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