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传媒:中文传媒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 行,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而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 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 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 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