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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7 15:38

人事变动 - 副总经理陈晋佳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不超3个月[6] - 聘任陈晋佳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7][8] 协议签署 - 广靖锡澄公司与感动科技公司计费表编制服务协议金额不超14.8万元,期限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9] - 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与感动科技公司通行费票据电子化改造项目分摊协议金额,公司及五峰山公司、镇丹公司不超5.25万元,广靖锡澄公司、宜长公司、常宜公司不超4.4万元,期限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10] - 公司与招商局交通科研机电运维手册编制服务协议,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金额不超70万元,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不超17.5万元[12] - 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与数研院服务区加油站网络改造服务协议累计金额不超18.15万元,公司视频会议室网络升级服务协议累计金额不超2.4万元[13][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保理公司保理业务金额不超5000万元,公司不超2100万元[16] - 公司及宁沪置业向交控商运追加采购物资,协议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累计交易金额不超568万元,公司不超508万元,宁沪置业不超60万元[19] - 公司向交控商运采购物资,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超441万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不超67万元;宁沪置业同期分别不超50万元和10万元[19] - 公司接受交控商运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交易金额不超713万元,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超279万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不超434万元[20] - 公司将宁沪高速窦庄服务区部分经营权租给交控商运,合同期三年,关联交易额度不超1300万元/年,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不超430万元,2024年和2025年不超1300万元,2026年1月1日至8月31日不超870万元,三年合计不超3900万元[22] - 公司接受翠屏山宾馆服务,协议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协议金额不超326万元,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超248万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不超78万元[23] 议案表决 - 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4] - 各议案表决多数为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部分关联交易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4][5][7][8][9][10][11][12][15] - 多项关联交易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均获通过[18][20][21][23][24] 关联交易 - 第(六)至(八),(十)之2及(十一)项交易符合最低豁免水平,可获全面豁免遵守关连交易股东批准及所有披露规定[24] - 第(七)项交易关联董事吴新华、李晓艳回避表决,第(六)、(八)至(十一)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海北、王颖健回避表决[24][25] - 所有董事认为(六)至(十一)项关联交易属一般商业条款,公平合理,对公司无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24] 其他 -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8日发布公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