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八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规范提名委员会内部运作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健 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细则。 健康元药业集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下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 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下称"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