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04 年 1 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8,144,464 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 468,144,464 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认购与收购 - 1993 年 7 月 22 日,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认购公司股本并实际出资[11] - 公司因不同情形收购股份的决议方式、注销或转让期限及持股限制不同[16] 股份转让与质押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 25%[18]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23] -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4]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担保事项[27][28]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28] - 不同主体请求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32][33][36] - 股东大会通知、投票时间、股权登记日等规定[36][37]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及实施时间规定[48][49][5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63] - 董事会各委员会组成要求[65] - 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通知时间、提议召开及决议通过条件[68][69][70]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等职务,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4] 监事会相关 -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81]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报[86]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规定[86] - 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89][91]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 30 天通知[98]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对债权人的通知及债务处理规定[104][105][10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97] - 公司通知形式及送达日期规定[100] - 公司指定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02] -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包括定义、制订、解释、实施等[114][115] - 海越能源法定代表人为王彬,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116]
ST海越: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