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环境: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三年十月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 1 号保利中心 7-8 楼 邮编:330006 电话(TEL):(0791)86891286 传真(FAX):(0791)86891347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法律意见书 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作上述引用时,不 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收购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 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收购人、水业集团 指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洪城环境 指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市政投资 指 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集团 指 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指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水业集团与市政投资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签署的《南 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昌市政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关于江西洪城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