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洪城环境洪城环境(SH:600461)2023-12-25 16:43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则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 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 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 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