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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洪城环境洪城环境(SH:600461)2024-02-28 17:07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二月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 1 号保利中心 7-8 楼 邮编:330006 电话(TEL):(0791)86891286,86891351,86891311 传真(FAX):(0791)86891347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洪城环境"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洪城环境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