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6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 2023 年 5 月 4 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3 月 13 日,公 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洪城环境 2023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洪城环境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