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 2023 年 5 月 4 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选聘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8 年的,应当综合考 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 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提供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服务以来,连续服务年限已达到 11 年, 为了确保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符合《选聘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