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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药业: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稿)
千金药业千金药业(SH:600479)2023-10-09 17:11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各部门和各子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 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 要办公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 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 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部 门,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负责人和联络人为信息报告人(以下简称 为报告人)。报告人负有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报告本制度 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