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药业: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目标: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 理要求及上市公司标准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控 制体系,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持续、 健康、稳定发展。 第三条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类重要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 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 配、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