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 2.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67 人,均为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均符合《管 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本次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